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开眼」软件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法律、法规和其他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重视正版,打击盗版。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开眼”软件制定了旨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措施和步骤,当权利人发现有「开眼」软件用户利用开眼”软件及其服务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权利人应事先向「开眼」软件发出"权利通知",「开眼」软件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理。具体措施和步骤如下:

1. 权利通知

1.1 任何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权利人)认为「开眼」软件注册用户利用开眼”软件及其服务侵害其合法权益,均可向「开眼」软件提交权利通知书。为开眼”软件能有效处理权利人的权利通知,权利通知必须以书面的方式提出,并必须按要求提交如下资料:

1.1.1 权利通知书。权利通知书内容应包括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基本的侵权事实阐述;权利人姓名(名称)、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作品名称、文章标题和网络地址;

1.1.2 权利人的主体身份证明资料。如果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公司的提交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3 权利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证等权利证明文件;

1.1.4 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涉嫌非法登载作品的「开眼」软件访问地址;侵权内容的截图等;

1.1.5 如果权利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必须提交委托书、受托人的联系方式、受托人身份证明资料、所函等委托代理文件;权利人对上述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提交虚假材料,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或者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方的商标权、著作权或者其他人身、财产权利)而导致任何争议、投诉、索赔、诉讼等,均由权利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开眼」软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 反通知

2.1 「开眼」软件收到权利人的权利通知后,根据通知移除相关内容,并将情况通知内容提供者。内容提供者收到「开眼」软件的通知后,如果认为其提供的内容未侵犯权利人的权利,可以向「开眼」软件提交反通知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移除的内容,反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必须提交如下资料:

2.1.1 反通知书。反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不构成侵权的基本事实阐述,姓名(名称)、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要求恢复的作品名称、文章标题和「开眼」软件访问地址;

2.1.2 内容提供者的主体身份证明资料。如果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公司的提交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3 不构成侵权的证明资料。如已获得的相关授权书、著作权证书等可以合法使用该作品或内容的证明;

2.1.4 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必须提交委托书、受托人的联系方式、受托人身份证明资料、所函等委托代理的文件内容提供者对上述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提交虚假材料,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或者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和/或其他人身、财产权利)而导致任何争议、投诉、索赔、诉讼等,由内容提供者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开眼」软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开眼」软件收到通知书审查核实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被移除的内容。